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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濟中已有好幾日沒有上職,捱了二十廷杖,沒被打死就是手下留情了。
官員在上朝的時候被處以廷杖並不常見。
朝議乃是議事議政的地方,因為諫言被打,這會阻塞言路,很少有皇帝會這麼做。
不常見,也不是沒有。
這其中還有不少門道。
打十廷杖,只是警示。
一般執行的廷衛也不會太用力,輕重有數,差不多就得了,下次不要再犯就是。
打二十廷杖,算是言重警告。
執行的廷衛會根據被打人的年紀及身體情況而定,不會打死你,但也輕不了。
專門負責廷杖的廷衛有這樣的本事,輕重拿捏的極好。
若是打三十廷杖,那就完了,因為這隱含之意就是讓你死!
當廷打死!
一般這種情況,絕對撐不過三十廷杖,就已經被打死了。
這就是暗規。
裴濟中屬於第二種,嚴重警告,那就是痛不欲生。
他被打慘了!
後背肉都爛了。
整日趴在床上,想躺都躺不下。
今天有客來訪,裴濟中也只能在床上跟其見面。
來人就是洪昌商會的副會長,陶力夫。
此人年近五旬,頭髮銀黑夾雜,梳就的一絲不苟,穿著得體的衣物,不像商人倒像是貴族。
“這陛下也太狠了,怎麼能打成這樣?”
看著裴濟中的慘狀,陶力夫皺起了眉頭。
這也側面說明了元武帝對此番諫言的痛恨。
“裴大人您可是戶部侍郎,怎麼能說打就打?”
“我也沒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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