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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書白不知道所謂的證據是什麼,他只看到許縣令看完那紙上所寫的東西后,便一口咬定了錢是他偷的。
“大膽!人贓並獲了你還敢狡辯!”
許縣令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陸書白臉色都變得蒼白無力起來。
他敢篤定錢銘生沒有證據證明他偷竊,那唯一的解釋就是縣令因為那張紙上寫的內容,主動站在了錢員外那邊。
陸書白還想爭辯,卻見許縣令拍下驚堂木,開口就給他定了罪。
“按照大青國律令,凡竊公私財物者,依所盜錢帛多寡,施以不同等級之杖刑與罰金,被告人盜銀五十兩,應杖刑九十並削去秀才之功名,另,需按所盜錢帛之數倍,處以罰金。”
許縣令說完,旁邊的兩個衙役就走了出來,一邊一個壓著陸書白就要施刑。
“不!小生未曾認罪!亦不曾盜取錢員外之財,你們這是汙衊!”
陸書白被迫趴在了長條凳上,微揚著下巴:“不知錢銘生所呈證據是何物,大人可否讓小生一看?”
“此乃訟者之證物,豈能隨意予人觀之?本官斷汝有罪,汝即有罪。汝認與不認,皆不足改此案之判也。”
許縣令裝聾作啞,“來人啊!”
“大人這是想要屈打成招嗎!?”陸書白不可置信地望著他,手腳開始掙扎。
“等等!別打!”夙沐想衝進來,但被人攔著,只能在大堂外急忙喊道,“根本沒有證據證明錢是我舅舅偷,你們憑什麼打人!九十杖,是想活活把人打死了事嗎?!你們這分明是屈打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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