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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鍾晴清楚記得她的出生地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那是一個很窮很偏僻的村莊,那裡長年乾旱,莊稼長不好,打下來的糧食根本養不活一家人。
於是在她很小的時候,她就做了留守兒童——父母把她放在外婆那裡,兩個人一起外出打工。
別人打工寄回來的是錢,但很不幸,她父母託同鄉人寄回來的卻是骨灰,他們在礦上幹活的時候出了意外,很多人都丟了命。
礦是黑礦,老闆是黑心老闆,怕擔責,連夜就跑了。她的父母就這樣走了,兩條命沒了,家人卻連一分錢賠償都沒拿到。
外婆抱著她父母的骨灰,替她哭。外婆教她的第一句人生道理就是:窮人的命賤,你要想方設法地活出人樣來,長大以後不要做賤命窮人。
而她知道,讀書是她唯一擺脫做賤命窮人的機會。
從此她努力地讀書,努力到任誰看了她的學習勁頭,都會忍不住轉頭回家就把自己孩子打一頓的程度。
她是全村乃至全鄉學習最好的孩子,但她的讀書路卻並不順暢。
外婆年紀大了,帶著她住進舅舅家,讓本就困難的舅舅一家又窮得更加雪上加霜。
舅舅、舅媽顧念自己親生的兩個孩子,不想繼續供她讀書,強令她輟學。
那是她小小年紀裡,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絕望”,什麼叫“天塌了”。
不能唸書,等於她從小學肄業開始,就註定要做一個賤命窮人。她不甘心自己一眼就望到頭的命運,她問來村子裡短暫支教的老師,怎麼樣才有辦法能夠繼續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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