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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倆男孩是親兄弟,小的還是個啞巴。
每個問題孩子身後都有個問題家庭。
他倆的身世很可憐。
自小就沒人管他倆。
父母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他倆跟著父親生活,母親改嫁到外地後,就和他們斷了聯絡。
他們的父親就是個賭徒,把家裡輸個精光,早就跑得沒影。
前幾年,還有個奶奶能讓他倆不餓肚子。
奶奶去世後,他倆就徹底成了沒人管的野孩子。
為混口飯,起初他倆乾點小偷小摸的事,後來被朋友帶著,時不時給人當個小馬仔。
過著飢一頓飽一頓的生活。
他倆被抓進來,根本聯絡不上他倆的父母,也沒有親戚願意管。
更別提有人願意為他倆請律師。
他倆的辯護律師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師。
這種問題家庭犯罪的孩子,一抓一大把,律師見得多了。
他們心裡清楚,在不給受害者賠償款的前提下,就想讓受害者給他倆出具諒解書,可能性幾乎為零。
但這是律師的職責所在,總得試一下。
儘管他們也不抱什麼希望。
律師純粹就是抱著試試看的想法,給許知安打的電話。
說清兄弟倆的情況後,其中一個律師直接道:
“許知安先生,這兄弟倆全力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如實陳述,悔罪態度很好,主觀惡性並不大。
我個人認為,他倆在共同犯罪中,起得作用很小,說實在的,但凡他倆生在一個好一點的家庭裡,也不可能會幹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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