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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娟問蘇建國:
“建國,你說的那個有錢朋友,他給女兒的陪嫁,是用男方的彩禮陪的,還是他家另掏的錢?”
蘇建國帶點得意道:
“當然是他家另掏的錢,男方給的彩禮他一分不留,他又不缺錢,全給女兒了,他按男方給的彩禮數,又額外給他女兒添了份嫁妝,全歸他女兒。”
李子娟點頭,“嗯,那明家要是給我家300萬彩禮,我和你大哥去哪裡另找300萬給知宜添嫁妝,正如二妹說的,我家窮得叮噹響。我和你大哥做不出指著親家彩禮發財的事。
這清高,裝也就裝了,誰讓他是文化人呢。
二妹要是看不慣,等嫁映雪時,為自己補回來就行,我們保證不多嘴。我把話撂著,就算意思的這點彩禮,我和你大哥也一分不留,全給知宜。
我們手裡確實沒錢,我和你大哥臉上也沒肉,臉打得再腫,也充不了胖子,索性不充。”
眾人沉默,不知說什麼好。
許誠和李子娟默契地互視一眼。
其實,他們還有另一層顧慮,就是許知安。
許知安眼看22歲,過不了幾年,也到了考慮結婚的年齡,那時,他們的身份就是男方給付彩禮的一方。
現在,他家要是仗著明家有錢,獅子大張嘴,給許知宜要個幾百萬彩禮,到了給兒子說媳婦時,人家要比照著許知宜的彩禮要,他家拿什麼給女方?
就算女方要許知宜彩禮的十分之一,都夠他家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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