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go-->
林娉娉行事果然更謹慎,沒有直接打電話,而是先發了個資訊過來。
劃開螢幕,我看到了詳細的內容。
大概的意思是說,吳昕琳手下有個女演員,私下敗壞吳昕琳的名聲,說她私生活多麼多麼的混亂,吳昕琳找到對方,和人家打了起來。
本來兩個女人打架沒什麼,結果錢志豪這個時候正好路過,一刀把那個女的給捅死了.......
事後,吳昕琳沒報警,也沒打120急救,錢志豪把那個女演員的屍體給處理掉了。
這是兩年前的兇殺案,吳昕琳這期間都沒有選擇自首或者報警,而是在得知錢志豪被捕後,計劃潛逃。
我把手機拿給大姐,她看完後,眉頭也是皺了起來......
“姐,昕琳只是跟人家打架,不能算牽扯到殺人吧?”我唏噓道。
大姐皺眉搖了搖頭:“問題沒那麼簡單,首先,昕琳和那個女人打架時,有沒有手持器械?打架前,昕琳有沒有跟錢志豪商議過?錢志豪和吳昕琳之間是什麼名義上的關係?錢志豪過來捅那個女人時,昕琳有沒有說弄死她之類的話,這些都會牽扯到案件的走向.......”
“姐,”我皺眉說:“簡訊上說的已經很清楚了,當時錢志豪只是路過,而且,沒有提前預謀啊!”
大姐嘆了口氣:“我自己的妹妹,我當然相信她,關鍵是要讓警方相信,這就需要證據,然而......事情已經過去兩年了,取證將會非常的困難,另外,錢志豪為爭取死緩的機會,肯定會拉昕琳下水,比如......他說是昕琳讓他殺的,那昕琳就會擔上教唆罪的罪名,即使沒有提前預謀,錢志豪說,現場昕琳讓自己捅死對方的,那就是共犯,即使負次要責任,也是三年到十年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