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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選擇辰時末尾,有巧思在。
早了呢,怕郡守大人收到訊息,從後門走府衙,或者乾脆不來了。
晚了呢,怕錯過郡守大人。
並且這個時間點,也是府城百姓起床做生意,買菜做飯,吃飽閒逛的時刻。
中央大道又是安水郡最繁華的街道,來往之人,可謂目不接暇。
許默本就生的清秀,又穿上了文人學子才有資格擁有的細布長袍,往那一跪,從頭到腳就寫滿了一個字,“冤”。
於是整個中央大道的人都忍不住探頭探腦,路過的人更是下意識停留,想要瞧一瞧熱鬧。
人越來越多,道路越來越擠。
躲在角落的姜笙兄妹忍不住擔心,“郡守大人不會擔心人太多,不從這走了吧。”
“放心吧。”方恆戴著個斗笠,垂下的紗布遮住了英挺的面容,“郡守大人前行,會有衙役清路的。”
姜笙這才放下心,踮著腳尖探頭探腦。
約莫盞茶時間,擁擠的腦袋後果然傳來了呼和聲,“大人過路,煩請讓讓。”
是幾個持刀衙役,在把人群往兩邊趕。
慢慢的,跪在路中央的許默就露了出來。
衙役趕到許默跟前,皺起眉頭,“郡守大人要從此處路過,煩請讓讓。”
“草民有事稟報。”許默伏地,“跪在此處,只為見郡守大人。”
“有事擊鼓鳴冤,跪在這裡不見。”衙役說著,抽出長刀,“走不走。”
許默巍然不動。
角落裡的姜笙緊緊抓住方恆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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