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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們持著長刀,凶神惡煞,偶爾回頭便是看向身後的一位華麗婦人。
顯然,這些衙役是她叫來的。
只見她約莫四旬年紀,穿著富貴華服,雖然五官已現老態,但依稀能看出與被壓在雲水縣大牢下的高衙役有幾分相似。
不過高衙役是滿身張狂的傲氣,這婦人則含著幾分悲憤,目光掃過姜笙等幾人,最終落在年紀最大的許默身上。
“便是你們告了我弟弟?”她含恨張口,“你們是斜陽縣的人氏,他也是斜陽縣人氏,為何要去雲水縣那等子偏遠區域?”
姜笙腹誹:到底因為什麼,你不清楚嗎。
可她不敢說話。
作為全家代表的許默拱手出聲,“這位就是縣令夫人了吧,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們也很難過,去雲水縣也只是就近原則罷了,畢竟沒人規定,案子需歸當事人籍貫地點才能審理。”
如此回答,滴水不露,真不像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能講出來的。
縣令夫人嘴角抖了抖,“我那弟弟生性頑劣,是我教育不當,同你們開了個玩笑。你們便是有不滿,也應該來找,何至於狀告到縣衙,害得他有家不能歸,留在那雲水縣受苦?”
明明是故意害人,卻說成了生性頑劣。
連姜笙都忍不住要笑出聲。
許默卻依舊保持嚴肅,冷聲道,“案子是龐縣令判的,夫人有何困惑,應去雲水縣衙,而不是問受害者。”
縣令夫人再沒話講,目光森冷地望著許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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