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go-->
花榆到了水榭蘭亭後,和季國韜告別,就進了小區。
季書韞已經在家,正坐在客廳裡面看著新聞,見到花榆挑眉,“怎麼沒給我打電話?”
“因為,沒必要了呀。”
“嗯?”季書韞的眉頭皺起,尾音上揚。
花榆“嘿嘿”笑了兩下,“因為我碰到爸了,爸送我回來的。”
這下子,男人的眉頭才舒開來。
因為喝了酒,早早就躺下休息的她,對於學校論壇上面的炸鍋渾然不知。
————
宋夢夏看著手機裡面的照片,又翻出私密相簿中,之前拍的花榆和季書韞的照片。
勾起諷刺的笑。
讓別人最痛苦的事情,不是一下子把人打入死地。
而是要分次,多次。
先把那個人打進泥土裡,等她費盡心思,好不容易從泥土裡面要爬起來的時候,再繼續打進去。
這樣,多次,她就會變成一個神經病。
宋夢夏眯著眼睛,將手機放大,看著季國韜的臉。
這個人,別人不認識,但是她認識。
曾經的的一次偶然的機會,應該有好多年前了,她在一本財經雜誌上見過這個男人。
這個階層的人,遙不可及。
這個小賤人本事倒是挺高的。
這種階層的人,她都能接觸上,還能扒上去。
不是頂替了自己的校花嗎?
不是和葉嶼是姐弟嗎?
她要一步一步,一次一次將她,埋進泥潭裡面。
宋夢夏一邊想著,一邊用小號登入學校的論壇。
對於新校花跟著林肯車子出去的事情,已經在京大的論壇上討論了起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