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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小年玩了一上午,吃過午飯不久,林凡準備去衙門找楚瑾。
衙門不是每天都有大案子,一般時候捕快的工作就是巡邏和抓一些偷雞摸狗的小賊。
而這些事已經不需要楚瑾去做了。
楚瑾在衙門的另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武場教習。
梅縣縣衙有二十四名捕快,在楚瑾擔任捕頭以前,縣衙裡是沒有武場的,捕快更是如同一盤散沙,沒有組織紀律可言。
體能跟不上,有的捕快連個身手敏捷的小偷都追不上。
梅縣的破案率一直不高。
捕快們都是抱著能追就追,追不上就不追的心態,只是大多數時候,他們都追不上。
楚瑾做了捕頭後,她身先士卒,只要她去抓捕的賊就從來沒有逃走的。
大案子楚瑾也絕不姑息,在細節中抽絲剝繭破獲了很多大案子。
為縣衙做出了不少貢獻。
曾為波是個很現實的人,誰能夠幫他分憂解難,他就器重誰。
楚瑾幫了他很多,曾為波自然要把她看得重,捧得高,楚瑾的一些要求,曾為波也很願意滿足。
比如楚瑾想建武場,供捕快們平日裡習武之用,曾為波就高高興興的同意了。
所謂的建武場,也不是從平地上修一個建築起來,就是找一塊空地,楚瑾帶著捕快們利用閒暇時間操練。
縣衙只要把閒置的空地劃一塊出來就行,不用花曾為波一分錢,也不用他親自主持,曾為波當然沒有拒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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