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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什麼妖人真的值一百兩嗎?”
“真的,縣城裡面有告示,你沒見過嗎?”
翌日一早,天光大亮。
昨夜的大雨讓世間帶著一絲清爽,水珠掛在草葉上,陽光透過水珠,光線變成七彩,彷彿給整個人間都加了一層濾鏡。
景色優美,著實讓看者心曠神怡,只是對行人不算美好。
張清源和陳靈兒踏著雨後的泥濘,行走在山間的小路上。
沒有瀝青路的世界真不友好,鞋子上沾滿了黃泥,深一腳淺一腳,走的特別累。
陳靈兒的傷口在金瘡藥的幫助下已經結痂,走路一瘸一拐。
二人一邊走一邊聊,主要都是張清源在向她詢問一些行走江湖的技巧。
就像昨天之前,他總想不明白,大俠們不事生產,也沒有工作,憑什麼到哪都有錢花?
經過陳靈兒的解釋後,張清源這才明白。
原來江湖上殺人越貨,邪教妖徒眾多。六扇門錦衣衛等勢力根本抓不過來,所以官府就會發下逮捕文書,也就是通緝令,江湖上有一大批人都是以捉拿朝廷要犯為生的。
捉了罪犯,可以去任意縣衙領取賞銀。
“所以說,那些大俠只要沒錢了,就找幾個通緝犯捉了,然後去衙門換錢花唄?”
陳靈兒跟在身後,點頭道:“是的,許多江湖中人都是如此,其中不少還是成名已久的前輩。”
當然,張清源想到了更加快捷的賺錢方式,摸屍啊!
殺完人,把敵人的錢翻出來,不就成了自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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