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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六日,也就是翟志明在墨石村停留的第三天,傍晚。
“行了,別生悶氣了,我已經見識到了,修行者確實很強,要是換成我一個都抓不到的。”
眼見著翟志明臉色又開始變黑,魏風連忙補充道:“我是說不用陷阱。”
說完,翟志明那張故作不在意的臉上才少了幾分僵硬,儘管如此,他還是忍不住爭辯道:“我是有傷在身,怕扯動傷口才沒敢使出全力,頂多施展出了三成水平。”
魏風擺出深信不疑的表情:“嗯,確實是,為了幾隻兔子,不值當的。”
兩人之所以有上述對話,還是因為今天白天在山上打獵之事。
上山前魏風就告訴翟志明,這次只打兔子,儘量不要獵殺其他動物,原因之前也解釋過了,就是兔子肉好吃一些、肉量不多不容易放壞,還有一點就是兔子皮毛鞣製後既能自用也可賣錢。
翟志明用了大半天的時間來搜尋和追捕兔子,出擊7次,抓到3只,只不過抓第一隻的時候他沒控制好力道,長劍之上元力迸發,將兔子給絞的稀碎,賣相太難看兩人將其捨棄,所以最終戰果是2只。
儘管他身形確實飛快,比兔子還要快上幾分,但是山林這種複雜環境,有些空隙兔子能鑽他不能,再加上常年逃跑的野兔子轉向十分靈活,所以他的得手率不算高。
兩人抓兔子是為了食用,而不是單純為了擊殺,所以翟志明是收著一些力的,不然得手率將會遠高於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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