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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暨將殺害應天淇的事情娓娓道來:陸暨知道應天淇開了一家店,並且已經提前跟蹤過她,知道她下班會走那個巷子裡,案發當天,他看到應天淇準備關店回家,就提前埋伏在巷子裡,因為應天淇每次都會用手機的手電筒照明,所以他就躲在角落裡等著她過來,應天淇過來以後,就用麻繩勒著她的脖子,但是第一次犯案太緊張,自己也哆哆嗦嗦的,應天淇掙扎得很厲害,但是因為脖子被勒住喊不出聲,手鍊也是在這時被扯下來的。
在發現應天淇沒有意識後,陸暨也顧不得應天淇有沒有完全死亡了,當時恐懼已經衝昏了頭腦,也是事後才發現手鍊不見了。
至於動機,陸暨一直不肯說,一直說是自己貪戀應天淇的美色才動手的,但是他卻沒有侵犯她。
面對這種前後矛盾的說法,申明宇知道他是在保護另一個兇手顏薦呈,於是申明宇決定利用之前說到的方法。
與此同時,駱檸也在審問顏薦呈,但他明顯比較淡定,不是說著與案件無關的事情,就是一直在有意的拖延時間放慢節奏。
駱檸接到了申明宇的電話,得知陸暨已經招供,只是不願意供出顏薦呈,她說道:“你就別拖延時間了,顏先生,我們該收拾一下帶你去指認現場了,深灰縣哦。”顏薦呈聽到現場二字,也不禁冒汗,但他還是比陸暨鎮定多了,他反問道:“去指認什麼現場,我什麼都沒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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