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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裡傳來濃郁的血腥味,我順著味道走了過去,赫然發現有個人躺在樓梯下面,渾身是血,從頭到腳沒有一件衣服是完好無損的。
我急忙衝了過去,發現這人正是失蹤一個半小時的楊志平,手上血肉模糊,還有零碎的肉塊掉在旁邊,讓人心裡發顫。
楊志平的腹部微微起伏,看來斷指的疼痛並沒有讓他命懸一線,我想嘗試著叫醒他,卻無能為力,只好將他扶了起來,背在背上往地下室上方走去。
可我剛一走進客廳裡,就看見前面的大門被人用力一腳踹開,緊接著四五個穿著警察服的男人舉著槍走了進來。
一見到我,他們立刻大喊道:“別動!嶼北區警察分隊,雙手抱頭上,快點!”
我木訥的看著他們,還沒等我解釋,其中兩個警察員就將我按在了地上,給我帶上了冰涼的手銬,一路押著我往外頭走。
“喂,我是警察分隊組長侯安明,新南路6號發生血案,立馬派醫護人員過來。”
我回頭看了一眼正在打電話的人,卻被旁邊的兩個警察員狠狠一按,“老實點,走!”
就這樣,我被莫名其妙的押送到了警察隊,屁股還沒坐熱,就看見兩個人拿著一堆報告坐在我的面前。
“李長安是嗎?”
對面的警察員淡定的問道。
我點點頭,立馬解釋起來,“同志,你們抓我過來幹什麼?我又沒犯法。”
“犯沒犯法不是你說了算,你只需要保持沉默,這是你的犯法記錄,兩個小時前,你涉嫌超速行駛,半個小時前,你私闖民宅,因私尋仇,導致血案發生,如果不是我們及時趕到,恐怕楊姓一家都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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