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很畏懼妖怪,發現妖怪出沒,懦弱的掉頭就跑,厲害的上前砍殺。
我不確定傻瓜乞丐的精神承受能力,在養傷期間,沒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坐在他的竹簍裡,悄悄觀察他的一舉一動。
傻瓜名叫蘇仲景,瘦弱文靜,他每天早上都在辰時起床,用樹枝在沙盤上寫寫畫畫。我那時還不識字,看不太懂,只覺得他嘴裡唸叨著些莫名其妙的經文,有些神叨。約莫寫了大半個時辰,市集開門,傻瓜乞丐就會拄著柺杖,帶上斗笠,帶上我,磕磕絆絆地走去北市的角落,支個小攤子,擺上筆紙,替人讀書信寫書信。
蘇仲景的聲音很好聽,絲絲柔柔,就好像最動聽的搖籃曲。我喜歡在他的讀書聲中入睡,可是這樣的機會很少。因為在北市擺攤寫信的讀書人不少,競爭很激烈,雖然他的字寫得挺端正,態度也很溫和,可是找他寫信的人很少,對他丟石頭的小孩卻很多,大閨女小媳婦見了他更是調頭走。毎天下來只有實在給不起錢的人家,吝嗇地給幾個銅板,讓他幫忙讀讀家書或是寫幾個字,他也不在意。唯獨寫字攤旁邊賣窩頭的大娘,心地善良,如果見他一天下來接不到生意,總是會塞個窩頭給他回家填肚子。他則免費幫大娘三年前派去守邊關的兒子寫信念信。
人類是貪小便宜的種族。明明價格便宜,服務態度好,為什麼生意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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