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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新野縣城。
太陽剛剛曬屁股的時候,李毅的馬車進了縣城。
這個時期的新野已經是水陸交通的要道,人口比較多,看上去還算繁榮。
縣城內外的駐軍都比較多,外界的民亂很難波及到城內。
這次帶出來的三個婦人都是到過新野的,進城時就已經有一個先一步去預定了客棧。
水井村的三少爺不差錢,直接在客棧裡包了一個院落,有七八間房那種。
李毅洗漱了一下,讓人買來了寫字用的布,寫了三封信讓三個婦人分別帶去自家在城裡開的客棧,酒樓和藥店,交給掌櫃的。
剩下那家青樓,李毅打算晚上自己去溜達一下。
他現在不確定老爹李大富失蹤幾年後這些店的掌櫃還認不認李家這個東家。
不過李毅並不在意他們認不認。
他們還認東家自然是好事,如果不認,李毅也有的是辦法收拾他們。
先給一封信也算是給大家一個緩和的餘地,免得直接見面尷尬,不好收場。
這也是李毅進了新野城不去自家客棧住的原因。
李毅在信里約定的時間是明天一早讓這幾個店的掌櫃來客棧見他。
信裡的內容很簡單,就是來給他彙報工作。
在信裡李毅還特意提到不會查賬目。
他在信裡說,這幾年世道這麼亂,幾個掌櫃能保住李家的產業就是大功一件,所有的賬目可以從他這個李家三少爺親自接管後再開始算。
李毅自認為自己是很大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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