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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國法改革。
如今大越的法律延承自夏王朝,十分嚴苛,動輒殺人砍頭誅九族,從趙承手?上辦過的幾個?案子便可見一斑。一起案件動輒斬殺上千人,其中固然有一些人行事惡劣,其罪當誅,但另一方面來說?,大越的法律其實是過於嚴苛了。
陶嘉木有意改革國法,這件事他籌備很久了,為此翻閱了無數卷宗,並且做了很多準備。當時機成熟,他便寫成文章,上交給周鎮偊審閱。
他提出了最重?要的兩個?觀點,一個?是犯罪者當分為主犯和?從犯,從犯可適量減少刑罰。另一個?是犯罪者應當分為有意犯罪和?無意犯罪,無意犯罪者同樣可以?適量減輕刑罰。
沒錯,在他提出來之前,大越的國法是相當簡單粗暴的,沒有主犯從犯,有意無意一說?,只要犯了罪,統統拉去砍頭。
陶嘉木的想法是,國法的存在是為了震懾,為了改造。如今大越尚未從戰爭中緩過來,為了儘快恢復以?往的經濟情況,需要更多的勞動力,把那些不?該死的罪犯放出來幹活,比一刀殺了更好。
這件事要放在廷議上討論,廷尉面露難色,丞相趙承則堅決反對。
趙承認為,一旦有了主犯和?從犯之分,有意和?無意之分,那麼主犯可以?透過各種手?段變成從犯,而有意也能透過各種手?段變成無意,這簡直是把天衣無縫的國法變成一個?人人都可以?鑽空子的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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