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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未成年啊!”劉永舜這才有點波瀾。

餘白提醒:“你已經十七歲了,而且還是累犯。”

本以為能嚇住他,但劉永舜好像很快就想通了,還是一副既來之則安之的表情,說:“也行,三年就三年吧。”

反倒是餘白突然想起一句挺文藝的話——對於年輕人來說,三年五載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她從沒意識到張愛玲也可以有法制版的解讀,而且也覺得自己想得太多了。

就好像陳銳說的那樣,這只是一個法律援助的案子,一千五百元補助,一次會見,一份辯護詞,一次出庭,就此結束,從此與已無關。

但最後她還是沒忍住,看著劉永舜問:“你覺得裡面日子好過嗎?”

“好過啊,”劉永舜回答,“每天就是在號子裡聊聊天,然後等吃飯,還不用自己花錢。”

“都聊些什麼呢?”餘白問下去。

“還能聊什麼?”劉永舜笑起來,“說說自己是怎麼進來的,都有啥一技之長。”

“你也說了?”餘白繼續。

“那當然,我教他們開鎖,他們都叫我一聲哥。”劉永舜挺得意。

餘白只覺意料之中,問:“你知道這有什麼後果嗎?”

“什麼後果?”劉永舜又笑,不以為然。

“這個行為涉嫌兩個罪名,”餘白解釋,“一個是傳授犯罪方法罪,量刑五年以下到無期。還有一個,是盜竊罪的教唆犯。”

劉永舜聽得有點傻眼。

餘白繼續往上加碼:“如果你教的是成年人,那麼就構成共犯關係。如果教的是未成年人,就只對教唆人定罪量刑。你還沒滿十八週歲,在看守所裡是跟成年人分開關押的,所以跟你同屋的都是未成年。你下次跟人聊天的時候可要算著點,都教了誰?一共教了幾個?盜竊三十萬元以上就是數額特別巨大了,量刑十年到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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