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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舞天和張雲龍都將目光轉向說話之人。
來者是一名二十多歲的青年,品貌非凡,穿著名貴,氣質和風格十分協調。
“這石頭,我要了。”
這名青年來到攤前,直截了當地說道。
趙舞天用怪異的眼神看著他,道:“可惜了,你晚來一步。”
“老闆,我出五萬,將它賣給我。”
青年沒有搭理趙舞天,而是直接向張雲龍說道。
“當真。”
張雲龍神色一動。
“你常在街上,可聽過我宋鵬程的名號?”
青年神色倨傲,自報姓名。
“原來是宋少,您的大名,如雷貫耳啊!”
張雲龍大驚,恭維道。
宋鵬程常年遊走於潘園,喜愛古董,常揮金如土。
如宋鵬程之類的富家子弟遊身於潘園者,不在少數。宋鵬程之所以能夠在潘園出名,是因為他不止一次在潘園淘到寶貝。
曾經宋鵬程花了十萬,買了一個瓷碗,轉手賣了三百萬,使人在茶前飯後,津津樂道。
“我雖不是商人,然而卻知道什麼是買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豈有反悔之理?”
趙舞天嗤笑一聲,盯著張雲龍看。
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偷樑換柱,不費任何代價。他不屑於做這種雞鳴狗盜之事。
若張雲龍知曉靈石之用,開出天價,他轉身就走,絕不強取豪奪。
此時此刻,交易已經完成,靈石已經算他的了。而宋鵬程和張雲龍的對話,讓趙舞天心中產生無名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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