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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完人的馬三回到住處,洗了個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
他感到很累,卻睡不著,只要一閉上眼,殺人的整個過程就會在腦海中放映:雨夜,荒墳地,盜墓賊影,給弓弩上箭,扣動扳機射殺……
“殺人比盜墓累!”馬三由不得在心裡感嘆。
的確,盜墓是取死人的財,殺人是奪活人的命。
死人愛財,卻終究死了,如果不出什麼鬼怪,任由盜墓賊折騰。活人卻不一樣,他們有智慧,能抗爭,弄不好就會被反殺的。
因此,過去盜掘一座墓,馬三最多準備兩三個月,而為了這一次殺人,他卻籌劃了整整十年。
也許是師傅在天之靈保佑,整個報仇殺人的過程極其順利,也十分完美,就像一名小偷順手牽羊摘走了路邊樹上的一隻柿子。
我知道馬三是盜墓賊,卻沒有想到他還敢殺人。
盜墓與殺人雖然都犯法,卻有很大的不同。盜墓是與死人打交道,謀的是財,有話好商量。殺人是與活人起衝突,要的是命,沒有商量。
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盜了人家財,大不了掙了死還他就是。要了人家的命,卻要用命來抵。
在命的面前,什麼是浮雲,包括財、色、名。
躺在床上的馬三靜靜地等著警笛的響起,警車的到來。
人命關天,兩條人命,更非比尋常,夠這個偏遠縣城的警察忙活一陣子。
人雖然是他殺的,但在他看來,警察找到他的身上,還需要很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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