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分卷閱讀350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貶損性語言,原告在其微信朋友圈公開侮辱被告——‘林知夏沒有真才實學,只會揮霍投資,海歸騙錢的慣用伎倆’……”

她面無表情地複述道:“頂著一個美女頭銜,做不出真東西,她的那些論文,是她自己寫的?”

林知夏每說一句話,柴陽的眉頭就皺得更深。

柴陽記得,那天晚上,他在同事聚會上喝醉了,順手就發了一條朋友圈,發完不到半小時,他就把朋友圈刪除了。

既然如此,林知夏怎麼會知道呢?

她怎麼還能把區區一條朋友圈當作證據?

林知夏接著發聲:“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的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講到此處,她一字不漏地當場複述條款的內容——這件事本身並沒有什麼好驚訝的,但她始終沒有瞥過一眼稿子,彷彿早就把所有文字深深地刻進了大腦裡。

林知夏彷彿做了很多準備工作,不過,她的訴求十分簡單,她只要求柴陽公開道歉,再賠償她一元人民幣。

林知夏才剛說完,舅舅便趕緊開口:“我方支援本訴,駁回反訴!”

他翻開筆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規定……”

舅舅還在翻頁,林知夏代為回答道:“第七條規定——‘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網頁】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使用【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並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網路。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