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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在江西定下來支教,又給李菁何思遠曹佳穎發了明信片之後,曹佳穎和蕭炎循著上面的郵戳來找過我一次。
他們也真是夠厲害,單單憑一個郵戳,就把我翻了出來。
蕭炎把車開在坑坑窪窪的土路上,帶著我去曹佳穎去一百多公里的小縣城吃飯,在我撲哧撲哧吃完一碗物美價廉的碎肉榨菜面,滿足地把筷子放下的時候,曹佳穎差點按不住她的暴脾氣,想讓蕭炎去旁邊的商量買一根繩子,好把我捆回深圳。
當然,她後面沒能捆著我回去,畢竟她帶不走一個有手有腳的人。
後來曹佳穎回去之前,我們彼此交換了電話,卻一次都沒有相互打過,而我依然給她固定的寄明信片。
現在,她給我打過來,我想都沒想,就覺得這丫是要結婚了。
晃了一下神,我走到窗邊,按下了接聽。
曹佳穎的聲音很快傳過來,她說:“林四四,是你嘛?”
我把話筒湊到嘴邊,直接說:“當然是我,這不廢話嗎?怎麼的,你是不是要結婚了,找我要份子錢來了?”
曹佳穎嘻嘻笑了,她說:“靠,我還沒說你就猜到了。鑑於你那麼聰明,我希望你的紅包也給厚一點,這樣才能般配起你的聰明。”
我也笑了:“要多厚有多厚,我最近攢了好多張十塊十塊的,十全十美嘛,哈哈哈。”
曹佳穎樂呵呵的,她說:“得了,林四四,說正經的啊,我要找你給我當姐妹團啊,你,李菁,何思遠,還有我三個高中同學,湊夠六個人。六六大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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