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舀了一個,吹了吹涼,遞給他。
“再吃一個。”他又說。
她還以為他會吃不慣外邊小店裡做的東西,沒想到他竟然還吃上癮了。
“你以前吃過嗎?”宋酌見他不像是第一次嚐到新食物的表情,於是問他。
“嗯,吃過。”湛尋嘴巴細細嚼著熱氣很足的餛飩,邊小聲吐字回答她。
大學時,宋酌曾經指著家餛飩店說:
“好久沒吃過憑州的餛飩了,以前讀初中的時候,還不會做早飯,天天在樓下吃碗餛飩然後上學。”
“不知道這家店的味道怎麼樣,我們去嚐嚐吧?”
可是,那家店的很難吃,她吃了一口就吐了出來。
湛尋一直隱隱記著她說的話,到底有多好吃?她回憶起時會那樣心神嚮往、神采飛揚。
直到兩人分手後,某天早晨在去公司,路過湛榮居,湛尋望見樓下那家餛飩店熱氣騰騰,生意很好,他忽然念起宋酌說的那句話。
那天后,耿烽時常在餛飩店外等他。
“對了,你的手錶我給你拿上來了。”宋酌將那塊百達翡麗的腕錶從大衣口袋裡拿出來。
“你扔在了座椅下,差點被我踩了一腳。”
聽到“踩”這個字,湛尋面露急色,將那塊腕錶仔細翻看了好幾遍,確定它是完好無損,才鬆了口氣。
宋酌見他著急,餵了個餛飩給他,“是差點踩到,最後我避開了,沒壞呢。”
想到什麼,她又接著問:“既然你這麼寶貝它,幹嘛把它扔在座位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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