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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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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12 11:06:48

(一百零九)變賣國有資產(中)

本篇參考劇情第十九集

沈一石的家產是怎麼變賣的,為什麼一定要賣給胡宗憲的親誼,這對後面的劇情十分重要,可偏偏電視劇裡拍的是語焉不詳,有些資料和原著裡也對不上,初次看這段的朋友難免一頭霧水、不知所以,所以變賣家產這件事值得花些功夫仔細梳理清楚,順便宣告下,本文中所羅列的各項資料均摘抄自原著而非劇集,如有差異均以原著為準,這一段會涉及到一些經濟學名詞和數學計算,有可能存在稍微超出9年義務教育範圍的情況,還請諸位諒解。先說一下原著中的物價,一兩銀子=一石糧食,一匹絲綢=10兩銀子=10石糧食,大明朝的貨幣化程度並不高,絲綢、糧食都屬於現金等價物,和金銀一樣具備一定的貨幣屬性,簡單來說涉及大宗交易時,你可以把絲綢、糧食直接當錢用。背景知識介紹完了,言歸正傳,接著聊變賣家產的事。

沈一石的家產能不能賣,當然可以,問題的關鍵是誰來賣、怎麼賣、賣的錢給誰。如果是海老爺來賣,自然是走國有資產拍賣的正規流程,先給上級有關部門打簽報請示,批覆同意後組織招拍掛流程,請一大堆老闆來參與投標,中標後老闆與政府雙方簽訂合同,交易完成後所得資金存入國庫並向戶部入賬,資金使用許可權在戶部歸高拱管。大家再看看鄭泌昌、何茂才他們是怎麼賣的,不請示、不彙報,私自把已經查封的國有資產拿到市面上打包出售,賤賣國有資產,這是其一;不走招拍掛流程,自行聯絡買家,而且出售價格不參考公允價值,自己拍著腦門子就給定了,大搞利益輸送,這是其二;本來應該由地方政府和買家簽訂合同,改為由地方政府、買家、織造局簽訂三方合同,意味著地方政府預設相關資產歸織造局所有,事實上最後幾位徽商付的定金也確實是交到了楊金水手裡,交易所得款項既不上交國庫也不入戶部的賬,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這是其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綜上所述,給變賣沈一石家產這件事定個性,此事既不符合正常流程、也不合規、更不合法,涉嫌賤賣國有資產、利益輸送並造成了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至於鄭泌昌、何茂才、楊金水這三位,直接拿虎頭鍘鍘了也不冤枉,講道理道長這事幹的吃相確實難看了些,難怪趙貞吉聽了會沉默,海老爺聽了要流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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