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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4日下午,我腦海裡突然冒出了不久前在雜誌上看過的一個專題:
據可靠調查統計,最有可能和初戀重逢的地點排名中,咖啡館排名第一,超市排名第二,車站排名第三。
在咖啡館重逢自己的初戀,那麼顯而易見地要坐下來喝一杯,相對淺談,在咖啡熱氣氤氳中回味那段青澀的過去;
在超市重逢自己的初戀,就要斟酌再三了,因為目標出現的時候可能不是一個人,運氣差的話,可能會碰到一家三口。所以禮貌地點頭是最安全的選擇;
在車站重逢自己的初戀,擦肩而過是必然的結局,所以不要留戀,瀟灑地say bye,下次再聊。
當時看的時候,覺得這項調查簡直無聊又無趣,此刻卻異常肯定了這份調查的重要性。
只是,那長長的統計排名中,怎麼沒有HK太古廣場的愛馬仕呢?
要知道,我一直是個書本主義的呆子,實踐主義的矮子。
正因為如此,我此刻才會這樣,腦袋像一團爛豆腐,只能傻傻地拽著手袋不知所措。
多年不見的江海洋,左撇子江海洋,在我褪色泛黃記憶裡最最璀璨的江海洋,現在就在距離我不到十米的地方。
還是那張英氣逼人的臉龐,少了年少的銳氣,多了點穩重的溫柔。他像舞臺劇的男主角,彷彿全世界都只剩下一盞燈,直直地打在他頭頂,眼角眉梢盡是蓋世的光芒。
此刻他一臉寵溺的笑容,視線正順著他身邊那個身著精緻斗篷大衣的女人素手指引,穿過35cm橙色牛皮Birkin bag越過32cm黑色 Kelly bag ,最後,落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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