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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節、其實,我也不想做那小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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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拜金流氓

四十七、其實,我也不想做那小三(下)

誠然,這首歌並不是趙紅兵所寫,但是,這首歌十分能體現趙紅兵當年所想。

在趙紅兵和高歡醫院再重逢的幾個月後,也就是1994年2月底,高歡決定離婚了。據說高歡的老公也挺通情達理,沒給什麼阻力。“離就離吧,反正你也沒真愛過我,我只有一個要求,等孩子過了哺乳期,孩子歸我,我不可能讓我的孩子和趙紅兵那樣的人一起長大。”

的確,在93年、94年,歸攏了趙山河又欺負了李老棍子的趙紅兵、張嶽等人在普通市民心中已經是超級大壞蛋的代名詞,不瞭解他們的人每當聽到這幾個名字時,腦中浮現的通常是武俠小說中的大反派,魔教教主、金輪法王之類的形象。

“趙紅兵搶人家老婆,人家肯定敢怒不敢言,誰敢惹他啊?”社會人的人都這麼評價。

趙紅兵苦笑,無可奈何。

“高歡離婚了,我要和她結婚。”考慮了好久,趙紅兵還是跟沈公子說了

“呵呵,我就知道你早晚得走到這一步”雖然趙紅兵從來沒和沈公子說過,但是沈公子早已心知肚明。

“你可考慮好了,高歡人家的家庭被你拆散了,現在她還有個孩子,這些你都想過嗎?”沈公子問。

“我不是頭腦發熱,我早就想好了。”

“那就行,只不過……”

“說”

“我昨天看電視,新片子,《過把癮》,有句臺詞的印象挺深。裡面的方言和杜梅領了結婚證以後,方言對杜梅說:咱們倆從今天以後就不算是通姦了吧?,杜梅回答說:是不是覺得不是通姦就沒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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