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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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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3-21 10:21:52

這件事情後,我發現求人並不一定是一件痛苦的事兒,即便過程是痛苦的,但很多時候結局讓人滿意。更何況我不能永遠做一個和命運叫板的戰士,那樣會死的很壯烈,而且在世人的眼中有點精神不正常。就如同我不能永遠都處於叛逆期,永遠和父母作對一樣。我也不想去和老師去鬥了,過去的鬥爭結果已經說明那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我發現我可能是長大了,因為我知道,我必須去迎合一些東西。很多時候,這樣會讓我活得更幸福一些。雖然,這樣活得很沒骨氣。是的,骨氣,從1998年到現在,10年中我很少聽見人提到過他。如果再過十年,他會不會在我們的字典中消失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社會的發展既然能讓很多生物從地球上消失,就一定也會讓我們的很多精神特質滅絕!

沒想到已經決定投敵的我卻還是遭到了命運的虐待,命運他壓根沒人性啊——他他媽的連俘虜都虐待。因為我又被房東要趕著要搬家了。被趕走的原因在上個世紀就很荒謬,那就是——我們這幢樓樓上的一戶人家丟了一個金戒指,而整幢樓裡住的都是那家銀行裡的職工,就我們是出租戶。——這是一道簡單的數學題,邏輯關係也不復雜,等量帶換的結論為沒有自己房子的出租戶是小偷。

媽地,這些人比當年的西特勒還殘暴,西特勒當年只說979萬猶太人是劣質人種,而他們卻說10000萬中國流動人口是小偷!幸運的是,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統治了這個世界。否則我真擔心我會像當年的猶太人一樣被屠殺!更惱怒的是,面對人們的這種質疑時你壓根沒辦法去解釋,因為人家也沒明說是你偷的啊,你越去解釋越會落下話柄。因此,我們不得不再次選擇那條生活一直給我們指向的明路——妥協!就這樣,我們在整個大院人中懷疑的目光中灰溜溜的搬走了。現在想想都他媽的覺得窩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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