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男人就沒有一個好東西。”樂樂居然說出這麼一句話來,如果當年第一個說出這句話的人去申請個專利版權什麼的,現在算是發財了,成真理了。
“樂樂,我……”
“說了不聽了,走開。”這場景怎麼弄得象男女朋友吵架?不過樂樂要真是冉靜就好了,冉靜的反應一定不是這樣。
假設樂樂是冉靜,那麼情況應該是這樣的:
“丫頭,你聽我解釋。”
“30秒,解釋。”
“¥※……※×¥#%¥%……明白不?”
“明白,然後呢?”
“我知道錯了。”
“內疚不?”
“內疚。”
“多少天?”
“一百天。”
“餓不?”
“餓。”
“那去吃夜宵吧。”
……
……
你看,我們家丫頭的反應多好。哎!……樂樂呢?
接下來幾天都找不到樂樂,看來她又飛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飛去加拿大,會不會把原本沒有什麼的事情添油加醋地向冉靜稱述一番。我絕對有理由相信,姐妹在維護姐妹權益的時候會做出不理智的行為。
“豬,我想問你一件事。”今天一上線冉靜就問道,難道我的“罪行”真的曝光了?
“啊,什麼事,你說。”
“樂樂她¥%……%……※×”不是冉靜沒說清楚,是我聽不清楚,網路這東西有時候還是不那麼靠譜,尤其在我們國家這屬於壟斷行業,經常搞點限制什麼的,我這又不是上國外黃色網站,也經常給限制,這麼關鍵的時候出問題。不知道我還是冉靜那邊的問題,斷線之後就一直沒有再連線上。都已經提到樂樂的名字了,看來我是罪責難逃,算了,反正我們家丫頭給我最大的懲罰也就是內疚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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