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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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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8-26 21:12:16

我隱約記得,當時採訪陳牧的時候,他曾告誡過我,他酒後說過的話不能寫。我呢,不錯,是出賣了他,為了我的職業精神。因為我總是覺得一個人喝過酒之後說過的話,比沒喝酒時說的要有趣。咱八卦報又特別追求新聞的趣味性,我便憑著記憶把陳老總說過的那些話一點點復原,洋洋灑灑寫了幾萬字,當然,他說的什麼房屋質量啊,企業社會責任感什麼的,我也寫了幾千字。但後來,小齊主任用稿時,把那幾千字全刪了,只留了那幾萬字。而且,她還有意用版面語言把陳老總酒後那些話的效果進行了幾萬倍的放大,讓陳老總成了政府的對立面,成了眾矢之的。於是我便覺得對不起陳老總。他那麼爽快地接受了我的採訪,又那麼熱情地接待了我,我不但沒有幫無極集團作什麼宣傳,還把扔進了烤爐。我TM太不仗義了。我還真有那麼一點點害怕,我怕陳老總一怒之下,又鼓動報社把我給咔喳了。離開了報社,我還能幹什麼呢?跟著那討飯的小夥子一起找洪七洪老爺子去?

果然,陳老總對這篇報道很重視,一大早就給我打來了電話。我正拿著一個鏝頭叭嘰叭嘰猛啃的時候,他的電話來了。我那一大口饅頭沒經過牙齒就真奔喉嚨去了,又在喉嚨裡原地踏步,把我噎得白眼直翻。我想,我要是這麼就被噎死了,肯定會上八卦報,標題是“一個饅頭引發的命案”,然後,我的死會成為很多很多人吃飯時的佐料下酒時的菜,報社領導絕不會因為我曾經是他們的員工就手下留情。那樣死太不值了,我決定努力地活下去,吸氣,抿嘴巴,閉眼睛,狠狠地吞口水,口水把饅頭生生衝進了胃裡。好了,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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