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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越下越大,山路更加泥濘,幾米以外就是白茫茫的一片。剃頭佬深一腳淺一腳地跟著前面那個模糊的人影,一刻也不敢停。從早上起他就一直跟著,嶽崑崙走他也走,嶽崑崙停他也停。他的步調開始與嶽崑崙合拍——每分鐘105步,每小時休息5分鐘。剃頭佬抹一把臉上的雨水,抬頭咒罵了一句老天,但他看不見詛咒的物件,濃密蒼黑的樹冠遮蔽了天空。處於雨季的野人山就是地獄,連想看見一塊完整的天空都是奢望。剃頭佬把左手手腕湊到耳邊,表還在嚓嚓地走,這塊歐米茄防水錶是他從一個英國軍官手上脫下來的,那時候手錶的主人再也用不上手錶。熒光時針在昏黑的光線裡指向四點,剃頭佬覺得該找地方過夜了,按他進入野人山後一個月的經驗,天很快就會變黑。剃頭佬一直認為自己算是意志堅強的人,但前面那個人就像長了顆石頭心——他沒有一絲停下的意思,一直在穩定堅韌地往前走,好像沒有什麼能阻擋住他走出野人山。剃頭佬的腳很痛,他不知道前面那人的腳痛不痛,在泥水裡泡了幾十天,就是塊鐵也蝕了。
“嘿——!”剃頭佬忍不住了。
嶽崑崙沒有停,也沒有回頭。天色黑透之前還可以再走十里,這十里也許就是生與死的界限,要想活著走出去,就在這點點滴滴的堅持。
剃頭佬咬緊牙跟著,再不發表意見。同樣是長了卵蛋的人,他能扛住,自己就也能扛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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