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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0-14 11:18:00
呃,秀才是唱著“學習雷鋒好榜樣”,把為四個現代化做貢獻作為理想,隨時準備像賴寧一樣捨己救人,成長到今天的八零後,中學沒畢業,大專文憑。
之所以要寫這部所謂的“黑幫小說”,是因為秀才從九七年輟學至今,就沒有與“黑”脫離過關係,如果混混也算一種職業的話,我的工齡已經十二年了。
秀才當過保安,門童,客房服務員,保險推銷員,保險公司講師,洗浴中心經理等,也開過飯店,網咖,練歌房和酒吧,混跡於社會多年。
秀才吸過毒,砍過人,砸過店,暴力要過帳,酒後滋過事,判過兩次刑,關過兩次拘留所,進過無數次派出所和刑警隊。
很可笑,剛才拿起手機翻看通話簿,上面百分之九十都是街上跑的。(注:我們這不叫混子,統稱街上跑的)
據不完全統計,秀才幹過的事兒,這百分之九十幾乎都幹過。
這本書的內容,是秀才的親身經歷,和一些實實在在發生的事兒,但為了保護自己和朋友,書中所有地點、人物都將虛擬化處理。
孔二狗的《黑道風雲》講述的是社會大哥的成長曆程,秀才的這部《地下110》,描寫的是底層的小弟如何生存。
如果你從書中看出了一些端倪,請一笑而過,別問我是誰。
秀才不是教人學壞,只是想透過身邊的這些人和事兒來告訴大家,社會,不是那麼好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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