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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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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八、非法、非非法是什麼法

這是須菩提順著前面那個解答繼續作的解釋。這是對破法相的更深一層的解釋。

今天的一些修行人對法相的執著非常嚴重。原因就在於沒有徹悟《金剛經》這一段,從“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到“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然後到這裡是第三層深意:“如來所說的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中的“非法”是什麼意思?

就是在修行時只修表相,而不去修心。只是修禪定、神通之類,不去修“放下”和“擔當”,這就是“非法”。

這裡,“非非法”則是不僅僅修表相,同時也修心,連“放下”和“擔當”也了無所得,不執著於法。

如來所說的法都是不可說、不可取的。只要是“心所證者”,就屬於我相;“心悟證者”,就屬於人相。故名“非法,非非法”。

九、放下,放下

比如現在有很多朋友喜歡拜經,拜過之後得到很大的加持,法喜充滿,非常舒服。

但只要你內心對這加持有一念執著,就是我相;如果內心了無所得,這還是人相。要把那個“了無所得”也放下,直到把自己的無明老家徹底打破、見到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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