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正文 第248節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關於斬帥問題,商羊舞先生和usstedu先生在百度袁崇煥吧追溯歷史引經據典有精彩發言;另有usstedu先生、雲龍且先生等與劍如秋水之寒先生、斷臂殘刀疲敗兵先生等的關於“尚方劍”的辯論。

總之,還是上一篇文章中的那句話:袁崇煥因肩負復遼重任之殺毛文龍,正是非常之人於非常之時而行非常之事。或者如網友usstedu先生在《【討論專區】東江斬帥》的發言:“1、袁崇煥有權定罪,2、袁崇煥有權殺,理由:尚方寶劍。”

質疑二:袁崇煥復遼無望,只好謀款,藉以塞五年復遼之局,然而又懼怕毛文龍掣其肘,從而藉口十二罪斬之,欺矇皇上,實屬罪大惡極。”

反駁道:“否! ——袁崇煥之與皇太極議款,的確有言有行,這一點袁崇煥自己從來也沒有隱諱,何況在其上疏中,還有‘和為旁著’一說。誰都明白,袁崇煥這是將議款作為其五年復遼方略之必不可少的一環,錯了嗎?沒錯!前面說過,爭取時間而已,這是其一;其二,在其議款之中,袁崇煥並沒有幹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一切都光明正大。錯了嗎?也沒錯!又何必“欺矇”?其三,至於復遼無望,誰竟有如此斷言?袁崇煥自平臺召見到殺毛文龍、還未及一年,此時即能掐會算作算命先生狀、料定其不能五年復遼,豈不可笑至極?關於“五年復遼”的問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文中已經談了很多,除了一辨中的六個問題之外,這些人難道將袁崇煥崇禎二年五月六日的《為商定恢復之謀疏》也要故意視而不見嗎?其四,所謂求款以塞五年之局一說,更可以休矣!毛文龍,不過東江鎮一總兵,乃袁崇煥之下屬,又如何能掣其上司議款之肘呢?持此說者不覺得荒唐麼?”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網頁】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使用【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並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網路。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