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正文 第24節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首先,賦的徵收標準是一個問題,它沒有具體的數字或比例。這裡還可以有另一個理解,稅與賦是合計的,即社會中任一經濟人所交納的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都將包含著兩部分,一部分是賦,一部分是稅。但我個人覺得這很可能是自己一相情願的想法,不符合事情的真實情況。原因在於,既然談到有稅有賦,並且將兩者做細的區分,就應該是各得其所而不能混為一談。況且這“什一”的先決是“稅”而不是“稅賦”合稱,所以“賦”很可能另有出處,也就是說應該有單獨徵收的方式。

另一個是比較具體的實務操作問題,即如何界定所徵收的稅款額就是個人收入的十分之一。從人性本能來講,都習慣於趨利避害。當正直與誠實不再是唯一的最經濟選擇,那麼用什麼來保證,所有個體都不會隱藏自己的收入所得而按規定納稅?這絕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沒有足夠的力量為規則護航的前提下,任何規則都不會被遵守,或者說不稱其為規則。這是基於社會人文常識所決定的客觀規律。

限於資料內容的有限,僅有寥寥數言,憑這些文字,上述的兩個問題很難地找到準確的問題解決辦法。因此只能暫且把這兩個問題保留,作為有待解決的懸疑。

繼續讀《食貨志》,讀到漢高祖的部分,看到這樣一句話才豁然開朗:“輕田租,十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換成白話文的意思就是,農業稅率為收入的十五分之一,除此外,要按照公務員的薪水待遇以及行政支出的總和做預算,按照這個的具體需求來向社會民眾收取“賦”。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