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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的第二假設:光在所有慣性系中速度相同。這第二假設,也就是簡單地將第一假設的原則,直接推廣應用到電和磁的規律中去。
這個假設的來歷,就是將第一假設的適用範圍明確擴充套件到經典力學的全部內容中去。20世紀前,整個物理學的全部內容都概括在經典力學中了;而經典力學的主要內容就是牛頓力學及麥克斯韋電磁場兩部分。19世紀末,麥克斯韋成功地將電與磁統一到他的電磁理論中,並且從他的方程推匯出,電磁波在真空中傳播的速度剛好與光速相等。於是他斷言光波是電磁波的一種。於是就直接從描述所有電磁場的麥克斯韋方程中推匯出了光速:光在真空中的速度為每秒30萬千米。但由於他們家族有遺傳病史,他僅僅活了48歲竟然未能親眼看到電磁波試驗的成功。在此以前,牛頓物理學一直是被認為是自洽的;在牛頓的“絕對空間”、“絕對時間”中,牛頓的萬有引力被認為是在以無限速度傳遞的。並且,只有以無限速度運動的物體,在相對勻速運動的座標系中,才能夠有相同的速度。
光及電磁波是在以有限速度傳遞的,被人們稱為具有優越性的速度。但為了防止它們在不同的座標系中速度會發生改變,因而當時為它們單獨設定了一種特定的座標系,在這種座標系中充滿了一種叫做“以太”的介質;“以太”是一種絕對靜止、絕對剛性、質量為零的特殊物質,它應該充滿整個太空。為此,物理學界進行了大量的尋找“以太”的工作,但一無所獲,最後邁克爾遜——莫雷的實驗結果卻否定了“以太”的存在。1905年愛因斯坦指出將時間和空間組成一種四維的時空,這時在參考系中進行相對勻速運動時,全部物理定律,也包括了麥克斯韋方程都可以應用相同的形式,那麼“以太”的也就沒有必要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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