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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玉華縣豹頭山的黃獅精,與人類和平貿易,本來是西天路上極少數不靠暴力掠奪致富的妖怪,然而一時貪心,拿了猴哥等的兵器,最後辛苦積累的基業煙消雲散。
妖怪與人類和平相處,還能做買賣,實在是很不容易。首先,黃獅精要剋制自己用暴力搶劫的衝動。其次,黃獅精要建立嚴格的紀律,防止手下的小妖搶劫人類。最重要的是,要和做買賣的人建立互信。“猴哥能夠化裝成玉華縣的人討要賣豬羊的錢,成功混入豹頭山而不讓妖精們懷疑,可見這些妖精的信譽非常好,人們也沒有畏懼心理。猴哥把黃獅從虎頭洞趕跑後,從洞中搜出不少細軟物品並且帶回玉華縣,可見黃獅的經濟情況良好,而不是隨意揮霍,已經坐吃山空了的。”(摘自《品西遊-解讀職場潛規則》)
難道黃獅精本身就是熱愛和平的妖怪,所以能和人類和平貿易?不是的,他是經過了深思熟慮,認為這樣最符合自己的長遠利益才這樣做的。從原文可以知道,黃獅精並沒有如土匪一般收買路錢,那玉華縣的地方首長玉華王對黃獅精的存在並不清楚:“往往人言洞內有仙,又言有虎狼,又言有妖怪。孤未曾訪得端的,不知果是何物。”如果黃獅精攔路搶劫,肯定會傳到地方首長的耳中。而黃獅精非常低調,也沒有什麼暴力搶劫之類的惡行,因此連玉華王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如果黃獅精的手下要搞搶劫的話,平時一定是像軍隊一樣要操練,要有小妖打探訊息,起碼不會放任散漫到“又見一叢大大小小的雜項妖精,在那花樹之下頑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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