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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1-8 9:52:00
【1】
我已經結婚了。
LG不愛我。
認識他那年,我19歲。那時,他還在轟轟烈烈的戀愛。我們雙方的父母,是剛剛合作的生意夥伴。為了慶祝我考上大學,(其實為了收禮金)父母請來很多親朋好友。我就是在那樣一個聚會上,看到他和前女友小泉。LG很高,瘦而且挺拔。人也冷冰冰的不愛說話。但是對小泉,卻滿臉溫柔,輕聲細語。他始終摟著她的肩膀。小泉白白淨淨,不出奇的五官。平凡,但讓人覺得很舒服的一張臉。有點babyfat。大概在很多人眼裡,這樣的長相就是有福氣。其實那天父母是給我介紹過LG的,只是他根本不記得了,我不太敢看他,小聲跟他問好。那天我穿著白色的蕾絲長裙,但瘦小乾癟的我完全襯不起那身漂亮的衣服。也難怪LG看我時候的眼神是用掃的,沒有停住的意思。他拍了下我:小姑娘玩去吧。然後大步流星的帶著小泉走掉。
他根本不知道,其實我才是今晚的主角。
我那時也不知道,其實我從沒做過你眼中的主角。
但是整晚我都在追尋他的身影。吃飯的時候,他們不見了。我自告奮勇的去找,是希望在他的心裡多留一次印象。我在餐廳裡到處穿梭,後來在大廳右側一個等待區看到他們相擁著坐在鞦韆上的木頭搖椅上,旁若無人的親吻。雖然那個地方不夠明顯,但是我還是一眼就看到了,也許這是愛一個人時候敏感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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