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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6-02 17:53:21
117、
估摸著譚笑的態度跟李璇的態度是一樣的,都覺得能用錢解決的麻煩稱不上麻煩,當麻煩不能用錢解決的時候,那可就真的麻煩了。
但是,她倆都忽略了一點,因為她倆都是有錢人,所以這個事對她們來說來說不算大事,可我就不一樣了,我是窮人,對我來說,凡事用錢能解決的麻煩,才是真的麻煩。
呃~咱文筆不好,懂我的意思了沒?
總之,我最終還是不情不願的跟著譚笑來到了一家環境還算不錯的咖啡廳,其實我不想來的,可想到要見的這人上次跟秦亦然的那檔子事,覺得還是跟著比較保險。
我倆找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她要了一杯摩卡,我則要了一壺茶,嗯,自己出門的行為表現越來越像老人了。
“我先給你說哦,不賠錢,不準賠錢。”趁著那人還沒來,我反覆叮嚀著譚笑:“合著就因為他沒撞著我,就該我賠錢了?他要是撞著我呢?我是因為身手敏捷,所以他才沒撞著,我救了自己一命,還得賠錢給他,憑啥?”
“先看看再說。”譚笑含笑的說道。
“看屁,這要是擱在法律上,應該給他定罪,定個過失殺人未遂罪才對。”我氣憤的說道。
“有這個罪名?”譚笑好笑的看著我問道。
“喂,注意力集中,”我鬱悶的說道:“重點是,他差點殺了我。”
“好了,我先跟他談談再說,你應該出去轉一圈的,等談完了再回來,不然就你這狀態非得再吵起來。”譚笑隱晦的建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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