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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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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小出生在一個不算完整的家庭,父親是個痞子,除了賭博就是跟人打架鬥毆,脾氣也很不好,稍有不順心就回家打罵母親。母親是被人拐賣而來的,忍受不了父親的折磨與家庭的困苦,跳河自盡了。在她十二歲那年,她父親因為犯了事,被抓進了監獄,家裡的財產也被判了賠償。因為她有個不光彩的父親,大家連帶著看不起她,親戚們也不願意收留她,她連吃住都沒有著落,更別提繳納學費供她讀書。她輟了學,開始在社會上游蕩,每天像個乞丐一樣蹭東家吃西家,飽一餐飢一餐。為了生存,她不得不想方設法地去弄錢,十二歲的孩子,能有什麼弄錢的法子,靠撿垃圾的錢還不夠她每天吃饅頭的。漸漸的,她認識了一些小混混,與他們混到一起。跟著他們,她開始了偷竊,被抓過也被打過。

後來,聽說南方的大城市很繁華,更容易討到生活。她便跟著幾個混混偷了人家幾百塊錢,爬上火車來到了這座城市。他們來到這裡,錢很快花光,到最後只得睡天橋吃冷饅頭。天橋下的蚊子多到咬得人睡不著,只得把整個人用衣服全部罩著,蚊子就隔著衣服咬,第二在起來全身都是小紅點。沒錢花了,他們就打起了她的主意,想讓她去做雞。她聽到他們的這個決定的時候,嚇壞了,也氣壞了。她抓起隨身帶的刀指著他們大叫,她可以去偷去搶,但如果誰要敢讓她去賣,她一定先捅了他。她是個女孩子,她要保住自己清白,時時警惕防備著任何人,她害怕他們害她,卻又不過不與他們混在一起,時時刻刻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她只能在心裡不斷地對自己說要讓自己變得比他們都強,要讓自己壓過他們,要讓他們聽自己的,不敢動自己。她和他們一起去砍人去搶劫,她比他們做得都狠都絕,她下手從來不敢留情,她怕自己一時心軟留情就再也沒有翻身的機會。每天都要提防著仇家,防著治安仔、丨警丨察的追捕,剛開始那幾年不斷地在廣州、東莞、佛山、肇慶、韶關這幾個城市流竄,有次為逃避嚴打,他們不敢坐車,從廣州步行到東莞,整整走了三天,白天躲在沒人的山上睡覺,晚上摸黑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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