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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上網了,聽說了我十一要回家幫同學策劃婚禮,然後老爸說,家裡兩個大學生,組織個婚禮應該不成問題吧,老二讓我幫他想想怎麼辦。其實就是有個簡單的儀式,因為把同學的婚禮儀式考慮的已經比較詳細了,要在此基礎上做修改還是挺簡單的。
日期:2011-10-07 00:50:12
那天是週末,我一大早就收到一條簡訊:“哥,咱爸說因為我結婚,家裡借了13萬了,我不想因為我的事情讓家裡這麼被動,不行就不結了。“我臉都沒洗,跟Vick說我要去菜市場,Vick也要一起去,路上先跟老二打電話確認情況,又往家裡打電話,老爸接的,我問老媽在家嗎,老爸說不在,一會兒回來讓她給我回電話。早有耳聞老爸現在老了跟小孩脾氣一樣,時不時就發火、抽風。到差不多中午的時候,我們買完菜了,快到家了我又往家打電話,老媽在,我就問老媽到底怎麼回事。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裝修房子、更換門窗等等,老二拿出了一萬左右給家裡,加上之前給的錢,差不多有三萬。後面三件事出現了分歧。一是彩禮錢,二是買彩電,三是太陽能熱水器。
日期:2011-10-07 00:51:12
結婚給彩禮是中國的傳統陋習,不做過多評價,這就是一種遊戲規則,雙方只要達成一致就沒有什麼,而且往往是基於口頭的承諾。現實的情況是,我弟弟和他的未婚妻結婚非常倉促,簡直就是標準的閃婚,基於這樣的特殊情況,而且兩個人婚後可能都不在家,彩禮錢就選擇了當地的最低標準。老二作為男方也覺得有些歉意,於是承諾對方不用添置任何大件傢俱家電。這個事後老二已經跟家裡人說了,因為彩禮錢理論上是老二自己出的,所以老二覺得這事他應該說了算。可是現在我的父母提出要求女方陪送一個大家電,哪怕是最便宜的空調。老二看來,事先已經說好了,現在推翻承諾顯然不合適,而且給對方的彩禮錢也不算多。父母的想法是既然有媒人、有彩禮,以往來看也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所以可以要求媒人去中間說和一下,這是合情合理的環節,是我們想太多。老二說不行就他去買個空調,說是女方買的。在我看來,結婚之後是老二跟人家的老婆生活,既然承諾了,就不要更改。至於流行的做法應該歸為陋習吧,更不應該老跟別人看齊,而不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最終父母還是讓媒人去說和,對方同意買空調,這事算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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