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正文 第67節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20.29凡理者,方圓、短長、粗靡、堅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後物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

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謂常。唯夫與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謂“常”。而常者,無攸易,無定理。無定理,非在於常,是以不可道也。聖人觀其玄虛,用其周行,強字之曰“道”,然而可論。

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

日期:2012-03-05 11:25:26

理這種事物的具體條文。就是區別於萬物方圓、短長、粗細、堅脆,因此理確定以後,事物的性質才可以得到說明。所以確定的理有存亡,有死生,有興盛、有衰亡。

萬物的有存有亡,或死或生,或先盛而衰的,不能叫做永恆,只有那種和天地開闢一起產生,到天地消亡仍然不死不滅的才叫做永恆。所謂永恆,是說它既沒有變化,沒有恆定不變的理。沒有不變的理,不處在那固定的狀態上,因此無法直截了當詳詳細細的說明。聖人觀察到“常”的玄虛,依照它的普遍執行的規律,勉強給它起個名字叫做“道”,然而才可以去論斷他。

所以《老子》上說:“道如能用話說得出來,就不是永恆的道了。”

“道和道,非常道” 有的版本也做“道可道,非恆道”。永恆的道、永恆的路

日期:2012-03-05 11:28:34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網頁】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使用【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並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網路。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