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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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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賢妃也很快讓賢,請求皇上允許自己立即把管理後宮的權利移交給苗貴妃。一時苗妃風光無限,皇上專寵,權傾後宮。苗妃的父親也在一個月內被皇帝加封為安寧候。

日期:2012-01-29 21:12:09

第四章 冊立孔後(上)

興福五年自八月間起到年底,後宮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著苗妃的肚子,看是不是能鼓起來,好讓中宮之事塵埃落定,可惜苗妃並沒有如願以償。興福六年的元宵節過後,大臣們又開始上奏摺給皇帝,要求立新後。皇帝決定在二月初五在奉天殿上常朝的時候決定此事,南晉王朝規定,每月逢五、逢十的時候皇帝在奉天殿御門聽政,在京有品位的百官基本都參加,其餘時間皇帝上朝是在崇政殿的正殿,只是各部的尚書及與討論事情有關的各部侍郎、還有一些負責京畿安全的將軍參加。興福六年二月初五日,皇帝果然與百官討論再立中宮之事。百官之中,僅幾地位低的大臣要求立苗妃為後,大多數人仍然反對,重臣中沒有一人贊同。而錢永禎也沒有生氣,嘴角甚至掛著平時上朝大臣們所看不到的微笑,好像在看戲。大臣中有提議兵部尚書馬榮之女,年19歲,但馬榮認為自己女兒的左手腕因幼年被熱水燙過,留下痕跡,不能正位中宮,母儀天下;有人提議禮部尚書何景春之女,年18歲,但何景春表示,女兒去年四月已與自己同榜的進士羅賢的兒子訂婚,今年年底就完婚;有人提議大將軍曹安之女,年18歲,但曹安表示,其女身體不好,無法侍奉君王;有人提議戶部尚書孔建炎之女,但孔建炎也立即否定,說自己的女兒還不到16歲,樣貌一般,沒有讀過書,不能做中宮之選。按南晉王朝當時的風俗,官宦之家的小姐,一般要18歲才開始訂婚,19、20歲才嫁人結婚,有個別疼愛女兒的,要女兒21歲才嫁女。很少官宦之家的女兒16歲就訂婚的道理,除非不是一般的交情。大家本來以為關於孔家小姐的提議會一筆帶過,其他官員就要提議別的人選時,錢永禎卻揮手示意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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