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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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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律師笑道:“那個男孩我知道,老實厚道的一個人,沒有你說的那麼不堪,有時候我想,說不定和他在一起還能挺幸福呢。大二那年,我戀愛了,我的男朋友家境比我好不了多少,我們是大學裡最窮酸的情侶,連校禮堂裡一塊錢一場的電影都看不起。不過那時我們倆真幸福,好得像一個人似的。他對我也是真的好。大四畢業,雖然我成績很好,但我沒有保研,我要工作我要掙錢。一個人在城裡呆久了,即使不接觸也知道那些東西有多麼誘人。我也想到影院看電影,我也想在商店買東西,我也想在餐館吃頓飯,但我們窮,最美好的年華註定灰頭土臉地度過。畢業後我們倆就一起工作了,掙得不多,每個月都要給家裡匯錢,還要租房子住。嘿嘿,不怕你不信,我們倆那時候才住在一起,以前從來沒有過。我們倆也攢了一些錢,說等到我28就結婚,其實我27歲生日那天就領證了,我們誰都認為對方是自己唯一的選擇。直到我28歲那一年,有一天,他跟我說要分開,他和單位的一個女孩好了,那女孩只是普通人家,但是比我家強多了,頂替了自己父親的職位在他單位裡,職高,什麼都不會。他說不想再那麼累了。但我知道他是真的愛我,他也說了他是真心愛我,我們有著共同的人生、共同的經歷、什麼都很相似。但是我除了這顆真心,什麼都不剩了。我什麼也沒說,我哪好意思再拖累他,而且他也不讓我再跟著他了,就讓他走了。我的一生就毀了,再沒有希望了。28歲離過婚的女人,我身邊充滿了形形色色的男人,只是想佔我的便宜,動手動腳,沒有一個人真心想娶我的,就算是那些離了婚帶著孩子的男人。女人們的閒言碎語也快把我淹沒了。我的單位是那種事業單位,人很傳統守舊。與她們相比,我不合群也不合時宜。這就是我受排擠的原因。我們知道時事艱難,很容易就對現實屈服了。他後來娶了領導的女兒,我也辭職換了另一家單位。如果我這次能回去,我必須從此隱姓埋名。這正是我想要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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